中国江西网抚州讯 通讯员罗 莉报道:为深入推进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,10月12日,东乡区消防大队组织辖区重点单位负责人签订《消防安全承诺书》。
签订《消防安全承诺书》
《消防安全承诺书》按照“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遵循“安全自查、隐患自改、责任自负”的原则,不仅明确了单位应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,增强了社会单位对防火、“四个能力”建设、“五个一”活动等消防重点工作的重视,对责任不落实或因管理工作不到位,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,制度措施未落实而发生火灾事故的,将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江西省消防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承担有关法律责任。
通过此次《消防安全承诺书》的签订,明确了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,进一步增强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,并强化了重点单位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意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