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图晚报记者鲁智启 袁平

自11月1日起,商务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正式施行。连日来,记者在市区走访调查发现,“禁止自带酒水”的店家明显减少,“包厢最低消费”条款已悄然销声匿迹,但不少商家却出了新招……
调查:多数酒店未设“最低消费”
11月1日,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新规》),其中明确规定,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。
长期以来,“最低消费”就被消费者所诟病,令记者欣喜的是,连日走访了市区20多家大小酒店后,发现“最低消费”已销声匿迹。甚至还有个别店主表示,自从取消了“包厢最低消费”这一“霸王条款”后,客源还有所增加。
11月2日下午,记者来到市区学府路的一家餐厅,以顾客身份询问订包厢的收费情况。“你们有多少人?”服务员询问。记者表示六七人,是否需要“最低消费”。服务员称,大厅和包厢都没有“最低消费”,如若自带酒水则不能享受优惠活动。
在环城南路,一家酒店服务员表示,该店不仅没有设置“包厢最低消费”,而且欢迎顾客自带酒水,“现在市民大都比较自觉,两三人也不会强烈要求坐包厢,所以设不设置‘最低消费’都一样”。
随后,记者来到附近一家酒店,以六七人订包厢为由询问服务员。“我们这里的包厢最小都是10人桌,如果你们确实需要一个安静的包厢环境,那也行,但在点菜上,就不要专点萝卜青菜……”
在赣东大道中段,一家餐馆的工作人员介绍,该店也没有设置“最低消费”,但严禁顾客自带酒水。
走访中,记者发现部分餐馆暗设门槛,如包房须6人以上。赣东大道南端的一家餐馆,记者称总共3人吃饭想预订包厢,对方以人数不够拒绝。 为此,记者又通过电话预订了市区其他一些大小酒店包厢,发现均未设置“包厢最低消费”。不过,每次记者表示要预订包厢时,对方都会事先询问就餐人数。大多数酒店、餐馆在得知顾客就餐人数为4人以下时,便以人数不达要求或包厢已预订完毕婉拒。
暗访:部分餐馆打擦边球
《新规》出台后,受到不少消费者的欢迎,也有部分餐饮业老板大倒苦水。
某酒店负责人表示,禁止设置“最低消费”,对中高档酒店来说不是一件容易事,因为餐饮行业运营成本较高,装修一个小房间的费用大约为两万元,还有专人服务,如果没有了“最低消费”,容易亏本。此外,有时几个人用餐,点的菜不多,却要占个大包厢,吃上几个小时,非常让人头疼。如果不设置“最低消费”,出现这种问题,酒店还怎么经营?
不过,坊间也有传言,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”,针对《新规》出台,不少餐饮业“屡出新招”。
不久前,记者在市区某酒店大厅用餐,服务员热情地告知记者,酒店正搞促销活动,酒水免费。昨日中午,记者与几名朋友再次来到该酒店用餐,只不过这次坐在包厢里。当众人酒足饭饱埋单时,菜单上标注的啤酒为每瓶五元,记者当即向服务员提出质疑,对方却告知,包厢啤酒不免费。
同样,昨日下午,市民冯先生告知记者,他在某饭店用餐后,包厢里的菜没优惠,而大厅就有,“就7人吃饭,早知道有优惠就坐大厅了”。
暗访中,虽然酒店已取消了“包厢最低消费”,但在点菜时都会示意点满一定菜金。在某餐馆,记者表示6人用餐,想坐一个包厢,服务员说:“最小包厢都要坐10人,你们6人怎么也要点些好菜,200元总要消费啦。”甚至还接到市民投诉称,个别服务员有讥讽顾客之嫌,“几个大男人就点这些菜,吃不起就不要坐包厢嘛?”
采访中,虽然大部分酒店没有设置“最低消费”,但部分酒店却分别按10%或15%的标准,收取服务费。 市区某律师事务所熊律师认为,酒店加收服务费,法律并未禁止,但店方应事先明示,告知消费者,并说明服务内容和标准;其次,店主应按明示内容提供服务,公平交易,不得虚假承诺,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。
回应:旨在倡导节俭用餐
如果餐饮经营者继续设置“最低消费”,消费者该如何维权?市消保局陈局长表示,遇到这种情况,市民可拨打12315投诉或向商务部门反映。
《新规》的出台究竟有何积极意义?据陈局长介绍,目前餐饮企业面临压力较大,大多靠提升餐饮品质、强化服务质量作为增收手段,设置“最低消费”已不符合餐饮市场发展要求。《新规》中不准设置“最低消费”的规定,会让节俭用餐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。
设置“最低消费”,容易出现餐饮浪费现象。如许多人饭量并不大,但是为了达到酒店的“最低消费”要求,点很多菜,将远远超出消费者的实际需求。取消“最低消费”后,顾客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点菜,减少不必要的浪费。 同时,陈局长还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,提供标准化菜品,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,发展可选套餐,提供小份菜,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,餐后主动帮助打包,这些规定有利于倡导勤俭节约的用餐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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